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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迎来年终环保大考
发布时间:2017-09-26 发布者:管理员

9月23日,环保部网站发布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情况通报,通报称,在督察过程中,小锅炉淘汰改造、涉气“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城乡散煤治理、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等问题最为突出。


长期以来钢铁工业一直被作为能源消耗和污染大户受到批评。钢铁行业从炼焦、烧结、炼铁、炼钢到轧钢整个冶炼工艺均会产生不同类型污染物,几乎有一半以上的物料投入以废气、固体废料或副产品的形式被排放出来。


在钢铁生产过程中,烧结和炼焦环节主要产生硫化物、氮氧化物和烟尘等废气,炼铁及炼钢环节主要产生炉渣等固体废弃物,而轧钢环节产生的污染物则主要是冷却水等废水污染,其中,烧结和炼焦环节产生的硫化物、氮氧化物和烟粉尘等气体污染物最为严重。焦化和烧结装置排放的二氧化硫超过整个钢铁工业总排放量的三分之二,氮氧化物约占整个钢铁工业的三分之二,颗粒物超过整个钢铁工业的40%。


今年6月,环保部发布《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20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其中,修改了五项钢铁工业生产国家标准,主要针对烧结、球团的生产工序,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分别从50、200、300mg/m?,进一步下降到20、50、100mg/ m?;此外对无组织排放控制和焙烧烟气基准含氧量也有了新规定。


无组织排放是指非密闭式工艺过程中的无组织、间歇式的排放,污染物在生产材料准备、工艺反应、产品精馏、干燥、卸料等工艺过程中,通过蒸发、闪蒸、吹扫等方式逸散到大气中。相比于有特别排放口的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控制和治理难度更大。据了解,目前,我国钢铁行业有相当一部分大气污染源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从实际情况看,多数大型钢铁联合企业的废气捕集率也仅有60%-70%,部分小企业或管理水平低的企业所排放的无组织烟气量可达80%以上。


征求意见稿规定,现有企业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即近期环保督察的“2+26”城市。“2+26”城市约有钢企167家,所在的4省钢铁产能占全国50%,钢铁总产量占全国的40%。钢铁产业区域性高度集中,大气污染物排放点位多、排放量大,环境治理和监管难度较大。


另外,今年10月底前环保部还要陆续完成“2+26”城市钢铁、水泥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除此之外,10月起“2+26”城市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也将启动,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及焦化、铸造、建材、运输等行业错峰生产和运输新规也将陆续实施。多项环保政策叠加,排放新规标准提升,环保力度持续升级并加速落地,钢铁业将迎来年终环保大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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